德国永居申请延期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来源:欧洲购房网作者:欧洲购房网时间: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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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即使获得永久居住的权利,也需要注意签证的有效期和出境时的时间,尤其在申请永居后的前5年内,一旦出现离境时间过长或签证过期的情况,很有可能导致签证无法延期而被取消永居身份,所以需要对几点问题加以重视。
在申请永久居住权时,通常在第一次给申请人签发的是一年有效期的签证,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给予延续签证两年,累计满五年就可以获得德国永居权。获得永居权以后,签证就是长期有效的,不需要再申请签证延期,但是你所携带的永居证是有时效的,每5年要更换一次,这相当于国内居民身份证每10-20年也要更换一次,道理等同。拥有德国永居权利的移民,离开德国不能连续超过6个月以上,就是说在离开德国6个月需要返回德国一次才可以继续保留永居权利。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永居证快过期或已经过期时应该如何延期。如果此时仍处于德国境内,短期不计划离开德国,可以暂时不申请延期,等到需要出境时,再向移民局办理延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在德国境外,但永居证快要过期,这时则要在有效期内赶往德国大使馆申请延期。无论在境外的大使馆还是德国境内移民局,申请延期都会对移民本人的居住时间、工作情况或投资经营状况进行大致的审核,通过后会更换新证,时间一般还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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