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卢森堡就业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来源:欧洲购房网作者:欧洲购房网时间: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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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卢森堡,一旦你从事一份你期望获得工作的工作,就会有一份雇佣合同,尽管雇员几乎总是有一份书面雇佣合同来记录正式工作关系的存在。
就业合同
特别是作为外国人,如果没有自动提供给你,你应该要求书面合同。在申请居留许可时,您可能需要向当地官员提交您的就业合同副本,特别是当您处于“保护”类别时,如换工。
有三种不同的雇佣合同,重要的是你明白哪些适用于你。有限的合同是指在一段时间后(如六个月或一年)结束的合同; 具体工作的合同在你被雇佣的工作完成时结束; 不确定的合同是那些“永久性”工作的合同,只能根据合同条款关于通知期限和遣散费而终止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您在第一天开始工作时没有书面合同,则认为您是永久性雇员,并受所有其他永久性雇员的特权和义务的限制,具体取决于工作和你正在付的薪水。有限合同常常受到限制,
所有的劳动合同都受到国家劳动法的约束,可以参考集体协议等其他规定。凡违反法定条款且不利于员工的合同,在劳动法院可能会受到质疑,但原则上允许您与您的雇主达成协议,根据法律或集体协议放弃部分或全部权利。与所有合同一样,在签署合同之前,您应该确切地知道合同中包含了什么内容。雇佣合同的合法版本通常是以当地语言之一(例如法语)写成的版本,但如果您不确定任何条款,您可以且应该至少要求提供一种非正式的翻译成您自己的语言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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