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遗产税有多高?自2014年1月1日起,遗产和赠与税已经废除。直到2013年为止,受益人的遗产净额按一般以市值计算的遗产税是征收的。受益人有义务支付遗产税。这些费率是渐进的,取决于死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配偶和同居者之间的遗产不能纳税。
挪威有什么继承法?
挪威继承法不影响挪威拥有物业。
挪威适用于遗产问题的主要法规是:
继承法,1972年3月3日,5(继承法);
1930年2月21日(遗嘱执法);
1974年6月28日,第58号(Allodial Act);
1964年6月19日,履行关于继承和某些礼物的税收和税收。1,(继承税法);
1991年4月7日婚姻法 47(婚姻法)。
挪威还批准并执行了两项与外国人在挪威进行财产继承有关的多边公约:
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以意志的形式出现。
1934年11月19日的“北欧公约”(NIADE)关于遗产,管理和分裂死者遗产的公约
上文引用的挪威国家继承法不影响挪威拥有物业的所有人。继承一般遵循的原则,法domicilii即该名死者他/她的最后住所适用于继承问题的国家的法律; 然而,法官可以进行评估,之后他可以选择死者的国籍的法律,而不是,下面的原则法patriae。这个评估的标准是死者在与他/她的国籍不同的国家的死亡时间之前不是五年。
有关房地产的例外。如果房地产所在的国家有不符合规定的特殊规定,即使这个国家既不是死者的居籍,也不是公民身份,这些具体规则也是有必要的。
挪威当局对挪威的财产实行管辖权。
挪威在动产和不动产方面的法律没有区别。
关于在挪威境内的外国人拥有和继承财产的法律选择或法律管辖权方面没有立法。
按照原则物所在地法,有关房地产的法律问题由地方财产实际所在的法律解决。因此,挪威法院有权在财产位于挪威的情况下裁定财产法。法定地点是财产所在的司法线路; 然而,普遍的看法是,挪威遗嘱认证法院作为起点,如果他/她的居籍(永久居住地)在死亡时不是挪威,就不能管理死者的遗产。原则上,居住在挪威以外的外国人的案件首先由挪威遗嘱法院驳回。兼职的主要原则是,如果遗产问题涉及外国被告,
上文所述的管辖原则不适用于挪威的财产构成遗产综合体的一部分,因为NIPL是建立在普遍继承原则而不是分裂的基础之上的。
如果死者在五个北欧国家之一拥有公民身份,并且在死亡时他/她的居籍在这些国家之一,则适用NIADE。
放下法domicilii原则作为内部北欧关系的主要规则。它规定了死者遗产的行政管理,以及为尚存配偶管理不分割的财产。根据这项公约,行政当局在北欧国家进行,死者或死亡配偶在死亡时居住。不适用于在北欧国家之外拥有公民身份或居籍的外国人。
还不清楚挪威是否接受“ renvoi ”?
如果在挪威拥有财产的外国人的遗产问题被转回挪威法律制度,那么挪威法官是否接受这样的“ renvoi ” 是不是很清楚。
普遍的看法是,如果外国人的居籍或公民身份的法律适用于遗产问题的原则,则不会接受劳工,挪威法律不适用于外国人遗产的分配。在罕见的复杂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官对法律和实践论据的全面评估,包括参考挪威法律的规则来决定renvoi的问题。
该反致,如果外国人的住所或公民的法律适用原则,也可能出现问题的lex patriae。在NIPL中,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辩论,比上述更加开放。类似的评估可能是解决方案。
完成继承程序所需的时间是可变的。
关于国际继承案件的时间表,不可能给出一般答案。这取决于庄园的规模和内容,居籍国法律制度的因素,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涉及国家的协作能力。
挪威法律规定了“保留部分”。
挪威法律规定了两种类型的法定规定的产权股份或“预留部分”。一个份额是为了幸存的配偶,另一个是血缘关系。
配偶有权享有遗产的最低限度。这个权利的经济价值是动态的。一是与国民议会每年确定的基本金额挂钩。其次,根据其他遗传者的不同而不同。
作为基本规定,后裔的保留部分是死者遗产的三分之二。股份每一行不得超过1,000,000挪威克朗。有必要产生至少20万挪威克朗的远程后裔。
配偶和后代在没有意愿的情况下继承了整个产业。
如果死者无遗嘱,上述亲属主要承担全部遗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意志,法律将以假定的死者意愿以及冲突压制和社会考虑为由分配遗产。在挪威拥有财产的外国人无遗嘱后,死者所在国家的法律决定了遗产分配的规则。
非居民外国人在挪威作出遗嘱是不可取的。
挪威公民相对较少,但越来越多地做出意愿。原则上,非居民外国人不宜在挪威作出遗嘱。原因是复合的。如上所述,挪威当局考虑到死者所在国家的法律。根据挪威法律编写的遗嘱是否在居籍国家被接受是可疑的。另外挪威法律如果适用,非本地的遗嘱也许在挪威有效。挪威继承法接受广泛的意愿,挪威法院作为起点接受意愿,只要意志在以下方面有效:
做出意愿的国家 要么
立遗嘱人是公民的国家; 要么
立遗嘱人在死亡时有他的居籍的国家; 要么
当遗嘱人作出遗嘱或者死亡时,立遗嘱人所在的国家(就这个国家的法律而言,对居籍和住所一词的理解不同,而立遗嘱人被认为在那里有住处); 要么
遗产涉及这个遗产的房地产的国家
家庭法管辖挪威的财产权。
该法domicilii原则也适用于结婚的人之间的产权问题。结婚后配偶的第一个共同居籍的法律是适用的法律。因此,挪威家庭法可能适用于已婚外国人,如果他们的第一个住所是挪威; 但是,如果配偶是非居民的外国人,那么他们的居籍法是决定性的。
根据挪威法律:
作为主要规则,婚姻并不意味着财产的共同所有权; 但是,配偶在收购资产方面的共同贡献可能造成构成共同所有权的情况。例如,如果一个配偶赚钱支付房屋贷款,另一个照顾孩子,使另一个人能够工作
如果通过分居,离婚或死亡结婚婚姻,一个资产社区就表现为配偶在不同的地产区没有结婚。
已婚财产所有人必须有配偶的书面批准才能处置家庭住宅,不论所有权。不相容的配置可以放在一边。
配偶之间的礼物必须以书面结婚方式给予有效。
如果一个配偶无力偿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礼物追求另一方配偶的价值。此外,在破产的情况下,有大量的保护债权利益的规则。其中包括礼品规则。
挪威对尚存配偶有权不分割占有财产的规定。这样做的假设是,在死者死亡时,配偶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和配偶之间的资产社区。在国际私法中,这可能会引起法律问题的复杂选择。
挪威法律区分了生活和事件之间的事态。
一个临终遗赠处置(死后)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满足这些要求,则适用与继承有关的规则,例如预留部分。
所谓的事后处置(在业主的一生中)可以受到具有合法权益的人的欺骗性处分。结果可能是将处置放在一边或被适用于继承的规则所改变。
挪威法律包括公平所有权。
根据挪威的财产法,业主作为起点,拥有公平的所有权。书面手续,例如所有权人的姓名,不一定是决定性的; 然而,公平所有权在许多方面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通常使用和真正购买财产之后,有关于规范标题获取的规则。
未成年人要求监护人或受托人。
18岁以下居住在挪威的每一个人必须有合法的监护人或受托人办公室管理他/她的资产。对于非居民儿童,适用住所原则。
每个人都在挪威继承和捐赠的房地产税。
遗产和礼品的评估费率对于具有宝贵资产(如房地产)的定居点来说可能相对较高。外国人和非居民的例外情况不适用于这些资产。目前的效率如下:
死者的子女和养育子女(包括与死者养育的继子女)和父母继承继承:
前25万挪威克朗
随后的30万挪威克朗8%
20%的盈余。
没有上述亲戚的费率是:
前25万挪威克朗
10%来自以下30万挪威克朗
30%来自盈余。